類別:加拿大婚姻移民 發(fā)布時間 :2018-06-27 瀏覽人次 :15400
一位中國留學生在加拿大辛苦奮斗了18年成為一名成功的商人,擁有2處商店及3處房產,但由于早年通過假結婚獲得了永久居民身份,現被當局剝奪身份并進入遞解程序。
一位中國留學生在加拿大辛苦奮斗了18年成為一名成功的商人,擁有2處商店及3處房產,但由于早年通過假結婚獲得了永久居民身份,現被當局剝奪身份并進入遞解程序。
這留學生叫Weizhou Shen,2000年到加拿大留學,2005年6月在申請續(xù)簽留學簽證時被拒絕,于是就萌生了通過欺騙的手段留在加拿大的念頭。
2006年4月,shen同一位女性朋友(female acquaintance)“MOC”假結婚,并隨后支付給她6500元。但他堅稱該筆錢是禮金,并不是假結婚的報酬。
2008年1月,他成功通過配偶擔保的家庭團聚類移民取得永久居民身分。2013年 Shen提出離婚申請,2017年男女雙方正式離婚。
聯(lián)邦移民部對這段婚姻的真實性進行了調查,shen承認結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取得居留權。
聯(lián)邦移民難民委員會(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IAD)因而裁定,他在申請過程中作出虛假陳述,向他發(fā)出驅逐令。
隨后shen以人道理由向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申請留加,但遭拒絕。
他又提出上訴,他說,自己在加拿大已經18年了,有了自己的事業(yè),如果回到中國,將很難找到工作,甚至難以融入社會。
shen在加拿大曾經從事顧問、導游及兼職搬運工人等職業(yè)。他在加拿大擁有3間住宅物業(yè)和兩個商業(yè),但不是自住而是出租。
同時,shen還再度承認過錯表示懊悔。不過這些理由和陳情并未獲得法官的認同。
法官認為,他的悔過行為是在他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后6年,且被移民部盯上調查的前提下發(fā)生的,說明 Shen的悔過行為是被動的,因此無法彌補他騙取永久居民身分的錯誤。而且,shen在加拿大沒有親人,他每年都會回中國,加上其父母都在中國,本人又懂中文,因此沒有證據顯示他在中國會面臨就業(yè)困難,于是法官駁回了shen的上訴。
法律專家認為,根據國際公約的規(guī)定,參與該公約的國家,不能將無國籍的人士驅逐出境,而加拿大是該公約的參與國。
此案的當事人shen若已入加籍,根據中國國籍法,他自動喪失了中國籍,只要他并無其他國家的國籍,加拿大就不能將他驅逐出境,這就是入籍和未入籍的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