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英國海外首席代表簽證 發(fā)布時間 :2019-06-19 瀏覽人次 :12219
講到“創(chuàng)業(yè)”,其實英國現有的移民制度之下,還有這么一類簽證,是一直以來比較不被注意的,同時就連總是愛把移民法修改來、修改去的移民局,也幾乎很少對“它”動手,是真正移民簽證中的“不倒翁”。
講到“創(chuàng)業(yè)”,其實英國現有的移民制度之下,還有這么一類簽證,是一直以來比較不被注意的,同時就連總是愛把移民法修改來、修改去的移民局,也幾乎很少對“它”動手,是真正移民簽證中的“不倒翁”。
這項簽證不像其他高凈值類簽證那樣,基本可以說自從被推出以來,移民局就沒有怎么修改過其要求;而且,這類簽證還沒有投資金額門檻。
這類簽證的全名叫做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 visa,聽起來似乎有點長又拗口,因此以下我們直接稱之為“海外公司首席代表簽證”,更簡潔一點來說就是“首代簽證”。
“首代簽證”的路徑是3+2,也就是首簽3年和續(xù)簽2年,申請人持有這類簽證滿5年就可以申請英國永居(當然了,申請人需要滿足相關的永居申請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這類簽證并沒有“持有時間上限”,也就是說如果申請人滿5年后還達不到轉永居的要求,依舊可以繼續(xù)選擇續(xù)簽,每次續(xù)簽2年。
那么這類簽證究竟是符合哪種申請人呢?
基本來說,“首代簽證”適合的是(英國)海外企業(yè)的高層管理人員。也就是該企業(yè)已經(而且必須)在英國以外的國家有一間主要的“母公司”,其企業(yè)的總部不在英國,但是該企業(yè)打算來英國設立一間子公司或者英國分部。
而申請人則必須是該英國子公司或分部的“唯一”一位首席代表(Sole representative),并且滿足以下所有要求:
-必須是受雇于該企業(yè)的海外總部;
-有著豐富的相關產業(yè)經驗和知識;
-是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但不可以是公司主要的股東,并且對于新創(chuàng)立的英國子公司/分部可以全權負責,有著絕對的決定權;
-打算設立的英國分部或子公司必須是首次在英國成立的(也就是該企業(yè)在過去不能已經在英國設立過子公司/分部,但若是過去曾經嘗試設立過但尚未設立成功的,則不在此限制中);
-申請人來到英國后將會全職為該企業(yè)工作,并且不能為其他公司工作(也就是不能受雇于其他公司,不能做自己公司以外的別的工作);
-申請人必須來自歐盟(EEA)以外,并且在歐盟外的國家申請(這里指的是首簽);
-申請人的英文能力必須達到A1標準;
-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據來證明能夠負擔自己(和家人)在英國的生活而不需要依靠領取英國福利。
需要指出的是,就如同上面提到過的,這個“海外公司首席代表”每個公司只能夠有“一位”;意即如果一家公司打算派遣兩位代表來到英國創(chuàng)立子公司/分部的話,其中只能有一位被當作首席代表來申請“首代簽證”。
如果該公司還想要派遣另一位代表的話,基本可以在英國的子公司/分部成立之后,申請T2的贊助人資格,通過T2工簽的名義申請過來,或者以內部輪調簽證(Tier 2 Intra-company Transfer)的方式申請另一位代表到英國子公司/分部工作。
同時,“海外公司首席代表”不能是公司里的主要股東,也就是不能持有公司里50%以上的股份,否則一般申請就會遭到拒絕。
申請時需要遞交哪些文件?
-海外母公司營運的詳細介紹,包括公司的資產、賬戶和公司前一年度的股份分配情況;
-母公司出示的公司信,證明新成立的英國子公司或分部將是隸屬于原母公司(全權控制)的,并且和母公司從事相同的商業(yè)活動;
-申請人(海外公司首席代表)的工作職位描述、薪資和雇用合同;
-公司寫信證明申請人對于公司營運是非常熟悉的,并且不需要在母公司的指導下,就能夠全權決定英國子公司或分部的運營;
-同時,公司信中應該還要確認申請人是英國子公司/分部的唯一首席代表、該公司在英國沒有其他任何的子公司/分部、公司的主要營運(母公司/總部)依舊維持在英國海外(而不是在英國)、申請人在英國不會再成為其他公司的代表,并且也不能營運(申請人)自己的生意。
續(xù)簽要求又是什么?
1. 首先必須提出的第一點是,這類簽證不適用其他類簽證在英國境內轉簽為這類簽證,也就是申請人首簽只能在英國境外申請;
2. 而在續(xù)簽時申請人需要遞交的材料上,又包括以下:
-申請人必須遞交雇主信來證明,申請人依舊在為同一家公司工作,并且依舊在做著首簽內容所提及的同樣工作、依舊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并且決定著英國子公司/分部的營運,同時雇主需要證明公司未來依舊需要申請人;
-在證明申請人依舊在同一個職位上時,必須遞交申請人最近12個月以來的薪資單;
-證明英國子公司/分部已經成功地營運中,并且子公司/分部依舊隸屬于海外的母公司,和母公司從事著同樣的商業(yè)活動。為了證明這點必須出示以下:
1) Companies House的注冊證明;
2) 英國子公司/分部的賬戶,(和其他企業(yè))商業(yè)往來間的收據和書信等;
3) 公司注冊證/登記執(zhí)照(顯示出是子公司/分部),以及公司會計/財務出示的股份登記文件,確認英國子公司/分部的股份皆為海外母公司所有。
轉永居的要求呢?
1. 申請人持有“首代簽證”至少滿5年;
2. 這5年來都滿足“首代簽證”的所有必備要求,并且證明未來依舊會滿足這些要求,包括提供以下文件做為證明:
-證明這5年來申請人都是受聘于同一個職位中,包含提供過去5年的P60,以及最近3個月的薪資單;
-雇主信證明該公司在未來依舊需要申請人;
-證明申請人在英國成立子公司/分部成功,并且持續(xù)營運中(相關可提供的證據可以參考上面續(xù)簽時所提供的公司方面的相關證據);
-當然申請人還必須滿足申請永居的英語要求以及l(fā)ife in the UK考試成績,同時滿足5年永居路徑的“離境天數”限制要求,也就是每年不得離境超過180天。
總的來說,“首代簽證”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種“創(chuàng)業(yè)”類型的簽證,因為雖然說這類簽證必須和英國海外原有的母公司有所連結,但事實上在英國新成立一間子公司或者分部,也屬于在新的市場的再次創(chuàng)業(yè)。
符合這類申請情況的申請人,相較于創(chuàng)新簽證(Innovator Visa,也就是取代原有的Tier1企業(yè)家移民簽證)來說,在申請上基本存在著以下的優(yōu)勢的:
1. 英語成績門檻較低:“首代簽證”只要求A1成績,但“創(chuàng)新簽證”已經上升要求至B2成績;
2. 無投資金額門檻:但“創(chuàng)新簽證”雖已降低門檻,卻仍然要求每個申請人必須至少投資5萬鎊資金;
3. 無擔保機構擔保要求:“創(chuàng)新簽證”不論是在首簽、續(xù)簽還是轉永居的時候,都必須事先獲得由內政部核準的擔保機構所核發(fā)的擔保,才能進一步辦理簽證,然而“首代簽證”主要依靠的是海外的母公司,所以沒有這項每個階段都得通過擔保機構審核的硬性要求;
4. 同樣可以申請家人過來:和“創(chuàng)新簽證”一樣,“首代簽證”申請人也能申請國內家人一起來到英國生活;
5.兩者同樣不能為自己公司以外的公司來工作;
6. 不過,“首代簽證”不允許申請人是公司里的主要股東,然而“創(chuàng)新簽證”申請人卻是可以的;
7. 同時,“首代簽證”是必須滿5年轉永居,而新的“創(chuàng)新簽證”只要滿3年并滿足永居相關要求就可以申請永居了;
8. 最后,“創(chuàng)新簽證”適用于其他類別簽證于英國境內轉簽的,但“首代簽證”卻不允許申請人在英國境內由任何其他簽證轉成這類簽證。
從上述這些比較我們可以看出來不同簽證的選擇之間一般都是有利有弊的,但是如果投資人適用于我們本文所提到的“首代簽證”的話,事實上這是一種在企業(yè)經營方面相對要求門檻比較低的簽證,既沒有特定的投資金額,也沒有特定的公司發(fā)展規(guī)模要求;
因此在申請人未來申請續(xù)簽或者轉永居的時候,一般只要英國的子公司或者分部是真實存在并且順利營運中的,基本申請時也會比較順利并且達到移民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