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圣基茨和尼維斯護照項目 發(fā)布時間 :2017-07-31 瀏覽人次 :6115
近日,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OECD)在G20峰會期間發(fā)布了一份稅收報告。該報告披露了不少關于國際稅收發(fā)展和CRS落實信息交換的進展情況。
近日,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OECD)在G20峰會期間發(fā)布了一份稅收報告。該報告披露了不少關于國際稅收發(fā)展和CRS落實信息交換的進展情況。
報告顯示,全球稅收的透明度在進一步增強中。截至2017年7月,近2000個信息自動交換的雙邊關系已經被激活了。目前,信息交換的努力已初見成效:大約50萬自然人披露了離岸資產,征收到了額外稅收收入大約850億歐元。這相當于全球第二大農產品出口國荷蘭2016年全年的農產品出口額!
報告還顯示,目前101個轄區(qū)已經承諾落實稅收問題的金融賬戶自動交換的自動信息交換標準(CRS);第一組的50個國家在2017年開始交換,其他的51個國家從2018年開始交換信息。101個轄區(qū)中80%已經落實了完整的金融機構信息征集和報告的法律框架,101個轄區(qū)之外的17個轄區(qū)則改進了他們的信息交換標準,為CRS的順利實施創(chuàng)造了法律基礎和政策條件。
從報告可以看出,國際社會已經采取了大刀闊斧的措施加強稅收信息的透明化。作為經合組織的一員,7月1日起,中國內地金融機構開始對客戶展開盡職調查,揭開了“中國版的CRS”的大幕,而2018年9月還將與CRS參與國進行首次金融賬戶涉稅信息交換。時間如此緊迫,廣大擁有海外賬戶或通過持有海外殼公司進行投資理財?shù)刃袨榈闹袊邇糁等耸坎荒艿粢暂p心,應盡早做好資產配置。
CRS是什么?
CRS(CommonReportingStandard)
即“共同申報準則”。2014年,經合組織(OECD)發(fā)布了《金融賬戶信息自動交換標準》,旨在打擊跨境逃稅,標準中即包含“共同申報準則”(CRS)。
CRS的運行機制什么樣?
舉例來說,中國和新加坡采納“共同申報準則”(CRS)之后,某中國稅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機構擁有賬戶,則該居民的個人信息以及賬戶收入所得會被新加坡金融機構收集并上報新加坡相關政府部門,并與中國相關政府部門進行信息交換,這種交換每年進行一次。理論上講,中國稅務部門將掌握中國稅收居民海外資產的收入狀況。
哪些類型的資產信息將被交換?
? 存款賬戶
? 托管賬戶
? 現(xiàn)金值保險合約
? 年金合約
? 持有金融機構的股權/債權權益
境外賬戶信息如何交換?
根據“標準”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首先由一國(地區(qū))金融機構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另一國(地區(qū))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yè)在該機構開立的賬戶,按年向金融機構所在國(地區(qū))主管部門報送上述賬戶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余額、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該國(地區(qū))稅務主管當局與賬戶持有人的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開展信息交換,最終實現(xiàn)各國(地區(qū))對跨境稅源的有效監(jiān)管。
具體過程如下圖所示
注意以下時間表
2017年1月1日 中國境內的金融機構開始按照標準履行盡職調查程序。
2017年12月31日前 中國境內的金融機構完成對存量個人高凈值賬戶(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賬戶加總余額超過600萬元)的盡職調查。
2018年12月31日前 中國境內的金融機構完成對存量個人低凈值賬戶和全部存量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
2018年9月 中國進行首次對外交換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
合理規(guī)劃身份,配置財富,已經成為高凈值人群必須正視的問題,刻不容緩!最佳的解決方案就是轉換身份,移民到地稅務負擔國家,將個人資產轉移至低稅務負擔公民身份名下,圣基茨移民就成為最佳選擇方案。圣基茨雖然加入了CRS,但是圣基茨承認雙重國籍,圣基茨政府也不會將圣基茨公民身份名下的資產信息交換給其它任何國家。
申請人以后的財務籌劃,完全可以以第二身份進行,因為圣基茨是世界知名避稅天堂,免征個人所得稅、資本利得稅、遺產稅等等。賦稅成本極低,非常適合進行稅務籌劃?。?!